協辦大洛衫磯國際傑人會【範本】
◎◎◎◎年傑出教師表揚案(附件-4)
案由:大洛衫磯國際傑人會舉辦◎◎◎◎年傑出教師表揚協辦案
說明:一、大洛衫磯國際傑人會擬於◎◎◎◎年◎月◎◎日舉辦傑出
教師表揚。
為推展國民外交,促進中美了解友誼,將我國優良傳統美
德『尊師重道』介紹予西方社會,為奠立美國教師節的目
標催生,並致函本會請求協辦。
二、『傑出教師表揚活動』源於本會,且該會◎◎◎◎年會長
施文紹先生,在大學時代亦曾為本會傑青總幹事,諾本
會能参與協辦,不但能將本會服務社會的優良傳統發
揚光大,亦能為發展國際傑人會樹立典範。
三、本會金、創會長為促成本案,個人已認捐新台幣貳萬元
至本會會務發展基金,期理事會能同意協辦。
辦法: 擬由本會會務發展基金,撥款美金一仟元。
【含金、創會長新台幣貳萬元之捐款協辦】。
提案單位:社會服務委員會、國際事務委員會、秘書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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